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网络版)》精神,结合我省公安系统实际,现就2011年选调生(公安系统)报考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201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选调专业
重点选调法学中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电气信息类等。
三、报名程序
公安系统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4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须持《山东省2011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公安系统)》(见附件1)及相关资料(见附件2)到济南丽山大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内容: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等。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资格初审合格通知书》,并于4月11日至15日期间登陆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填报个人信息。未按期填报个人信息者,视为放弃。
3、省选调办将对考生提报的信息进行跟踪审查,并于4月19日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于4月19日至21日期间登陆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进行网上确认,并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80元。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支付报名考务费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山东选调生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志愿,改报其他志愿取消今年的选调生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于4月11日至15日期间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改报其他志愿。
五、传真号码。0531-85123186
附1:《山东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公安系统)》.doc
附2:山东省2011年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公安系统用).doc
附3: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清单.doc
附4:济南丽山大厦地址及乘车路线.doc
山东省公安厅选调办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