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我校招聘新教师。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学科急需、专业对口,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一)2011届具有教师资格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2011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生,并具有学士学位者。省内从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招考;省外从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师大、华中师大等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中招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要求;
(三)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五)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
专业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体育 |
心理 |
合计 |
沂源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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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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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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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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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8日―2011年4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沂源一中教务处。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招聘学科,不能跨学科报考。应聘人员须携带《沂源县第一中学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也可到学校报名时填写)、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是研究生的,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考诚信承诺书,缴纳笔试费40元,取得面试讲课资格人员缴纳面试、讲课费7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扶贫办(或者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经县教体局审核后,符合报名范围及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凭个人身份证于4月7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讲课(含面试)两个阶段,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笔试2011年4月9日上午8:00―10:00;讲课(含面试)2011年4月10日上午8:00开始。
2、考试地点:沂源一中
3、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讲课三部分,体育学科在讲课时增加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为淄博市现行普通高中学科教材内容。心理学科笔试内容为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和心理咨询,讲课内容为普通高中心理健康教育。
4、监考阅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5、讲课(含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按报考学校学科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和讲课人员名单(实考人数达不到1:3全部参加)。4月9日下午6:00前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讲课(含面试)人员名单。
6、面试和讲课:
时间:2011年4月10日上午8:00开始,早6:50报到,抽签决定面试、讲课顺序,7:00抽取课题备课,备课60分钟,面试、讲课15分钟。时间为1天。
讲课和面试一并进行,讲课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讲课(含面试)分文科组、理科组、英语组、综合组、专业组,每组评委5-7人,讲课(含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进行,小学点后保留2位小数。讲课(含面试)成绩按每3人一组及时予以公布,讲课结束,所有参讲人员讲课(含面试)成绩在讲课地点张榜公布。
(三)组织体检。根据各学科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到县级医院领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时间为 4月11日上午。
(四)确定拟录人员。笔试、讲课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笔试占40%、面试讲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加试技能测试的学科,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讲课成绩的50%),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如同一个专业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面试讲课成绩高者优先,再出现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
(五)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1日―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因体检、公示或其他原因拟聘人员出现空缺的,按学科总成绩和以上招聘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核与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已签协议的拟聘人员高校毕业后交验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经查阅档案材料、复核证件合格的,落实事业人员编制,学校与其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加强领导 严肃纪律
2011年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具体组织,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县公证处全程公证,确保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录流科:0533-3221430
县教体局人事科:0533-3227230
沂源县第一中学:0533-3259301 3242404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