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教学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升教学质量,学院根据《聊城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秉着“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的理念,制定了《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
教学督导组在整个教学环节中,执行监督、检查、评估、咨询及教学指导等职能,具体职责附后。教学督导组的成立,极大地推进了本学期部分教学工作的进展,特别是在课堂教学以及教研项目评价、推优、指导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附(一):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具体职责:
1.对本科课堂(含实践与实验教学)进行检查、指导,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及时与师生进行交流,反馈意见或建议。
2.教学督导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次或开设课程全部覆盖。做好听课记录及课堂评价,及时将听课记录交到院教务办公室保存。
3.负责学院或学校安排的例行教学检查、考试巡视等工作。
4.指导学院或学校安排的教学专项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包括考试试卷、实习(实验)报告、毕业(学年)论文(设计)等。
5.每学期召开一次督导工作例会,交流听课、教学检查、评估等督导工作经验,研讨加强和改进督导工作的思路和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交教务办公室保存。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今后的教学安排给出建设性意见。
6.按照学院教学督导部门要求,反馈教学督导工作动态,报送督导工作总结。
7.教学督导的材料,如工作计划、记录、工作总结等材料,要及时完整的交给院教务办公室保存。
附(二):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曹雪松
副组长:贾泽峰
监督员:张金保
组员:贾少波,桑青,胡家会
文/周秀玲
审/贾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