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促进学校培养出更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与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研究决定,近期将在我校开展2018年聊城移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一年级学生不得申请奖学金,可申请助学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具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其中,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占班前30%,并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五)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
3.父母失业(或下岗),暂时无生活来源,生活水平较低,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5.父母离异或一方亡故,经济来源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或孤儿;
6.经相关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7.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
8.其他符合国家、省贫困生资助条件的。
二、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共评选50人,每人奖励500元。学校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人数(不含2018级新生),按比率核定名额(具体见名额分配表)。
助学金共评选50人,每人资助1000元。
三、评审程序
(一)移动奖助学金由聊城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聊城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开展。
(二)个人申请。本人填写“聊城移动”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申请表(见附件2、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学院审查)。
(三)学院审查。各学院组织专门评选小组进行审查,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奖学金报学生教育管理科,助学金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三天。
(五)资金发放。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奖助金获得者的银行账户。
四、管理及表彰
(一)对获奖者将在全校进行公布,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申报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将结果抄送中国移动通信公司聊城公司。
(二)学校及各学院严把“移动奖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关,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开公正,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