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服务宗旨,进一步完善学生服务体系,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联合校资助管理中心成立“爱心银行”,开展短期贷款业务。通过“爱心银行”窗口办理无息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突发事件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解决学生临时性经济困难。
一、“爱心银行”的部门设置
(一)在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设立“爱心银行”贷款窗口。负责学生贷款咨询、接收学生申请、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管理发放贷款资金。
(二)成立“爱心银行”贷款机构。设立贷款审核调查部,对申请学生的困难情况和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学生《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审核调查意见;成立财务放款部,负责资金的管理发放回收。
二、资金的来源
“爱心银行”资金的来源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助;二是学校师生自愿无息存钱到“爱心银行”;三是从全校的困难经费中提取部分资金。2014年首批资金20万元,由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三、资金的接收和管理
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爱心银行”经费的筹集,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在校期间突然出现经济困难,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没有其它经济支持渠道。
(三)诚实守信,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大学最后一学年不得申请。
五、申请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金额需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的情况进行申请,一般不超过1000元,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六、贷款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聊城大学爱心银行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负责学生资助的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分团委公章。
(三)贷款审核调查部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签署核查意见。
(四)校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审核意见。
(五)“爱心银行”财务会计部发放贷款、做好登记,并负责贷款回收。
七、贷款说明
通过“爱心银行”开展贷款业务,主要是用来解决学生燃眉之急。为了保持资金的良性运转,外借的款项必须及时返还,否则会影响资金的正常运转,影响对其他学生的帮扶。对不按时还款的学生,由学院负责催款,并由学院记入学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