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现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原则上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成立分管院长为组长、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班主任组成的疫情防控专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

  (四)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各学科专业(领域)针对学科专业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第一志愿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同一学院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规定,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方面的情况。函调的考生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生须在入学前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 “不作弊”。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3.加分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的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三)复试形式与安排

  1.复试形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各学科专业(领域)将提前做好面试系统的操作培训、设备调试和流程演练。

  2.复试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号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过程中只能出现考生本人,不允许携带任何相关资料(开卷笔试除外)。在复试过程中,接受所有考生对于考试作弊的相互监督举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 网络笔试。

  (1)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加大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复试“替考”或“作弊”等现象的发生。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

  (六)体检。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行。

  (二)调剂程序

  1.学校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院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按照1:2.5的比例确定调剂的名单),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巡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监督制度。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267,8239327,邮箱:yzb@lcu.edu.cn

  

  聊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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