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建立持续改 进机制,根据《聊城大学本科教育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实施意见》(聊大校发〔2020〕17 号),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秉持“ 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 的理念, 强调以 学生为中心,教学设计及实施要以学生接受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为导向, 同时逐步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应遵循全程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应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对教师的评价应覆盖教学生涯全过程,对学生的评价应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教学过程质量的 评价主要通过教学督导和学生网上评价两种途径, 充分发挥不同 评价主体在评价工作中的优势和特色, 建立“ 校内/校外” 评价,“ 学生/教师” 评价, “ 学院/系部” 评价等有效集成的质量评价体系。
(三)持续改进工作应遵循针对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凡是在 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明显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改进,并 在之后的教学过程中持续跟踪其效果, 形成“ 运行-评价-反馈- 改进 -再评价” 的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工作应以学生素质不断提高、教师 教学能力不断发展为导向,使教学质量始终处于循环式上升过程,实现师生共同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在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及各系部(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与实施。
(二)学院根据学校建立的各项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课堂教学网上评教制度、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教学督导 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等)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体系。
(三)学院建立教授委员会、二级教学督导组、学风建设小组。 院教授委员会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等本科 教学相关事项把关。二级教学督导组对学院教学质量、教学改革、 教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校督导组和学院交办的其它教学督导任务,充分发挥督查功能。学院学风建设小组制定本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推进学风建设工作。
三、主要评价内容
(一)师德师风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在执教生涯中的理想信念、 职业道德、言行规范、遵章守纪和社会责任感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 专业与课程建设。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毕 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度,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以及课程目标达成度等。
(三)教育教学水平。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执行、课堂管理、教学方法、教学研究等。
(四) 学生学习状况。主要包括学生道德修养、学习态度、课堂纪律、考风考纪以及学风、班风、室风等。
(五)教学运行与效果。主要包括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 有效度,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举措
(一)每学期开学之初, 各系部对上学期试卷、课程设计等学 生资料复查, 学院组织督导组检查, 确保资料齐全、成绩评定准确无误。
(二)学院根据学校在每个自然班设的教学信息员,不定期收 集、反映教师教学情况, 每学期开展一次全体信息员座谈会, 收集广大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并反馈改进。
(三)配合学校做好每学期定期的网上评教工作,引导学生从 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独立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逐步建立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对毕业生就业质量开展跟踪调查, 及时了解用人单位意见和建议。
(五) 设立学校教学督导组织, 对全院教学运行、教学改革、 教风学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 组织定期专项检查、不定期听课检查并进行通报。
(六)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制定本院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具体推进学风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学院各专业、班级学 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对各专业、班级进行考核, 总结学院学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学风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七)学院党政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进行教学质量的调研与 评价工作,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 4 次, 专业负责人听课不少于 2 次,教师之间相互听课不少于 1 次,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八) 根据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数据,学院每学年 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从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教学改 革、日常教学规范等方面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并将评价数据纳入教学骨干考核指标。
五、持续改进
(一)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1. 责任人:教学副院长。
2. 数据来源
通过定期对毕业 5 年后的毕业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教育主 管部门和教育领域专家发放调查问卷、举办座谈会进行调研,收集各方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培养目标达成的反馈信息。
3. 跟踪措施
形成《培养目标评价分析报告》,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 建议或措施,报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在下一轮评价时, 跟踪评价改进措施的执行效果。
(二)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
1. 责任人:教学副院长。
2. 数据来源
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结合对专业毕业生、 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领域专家等发放调查问卷、举办座谈会进行调研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3. 跟踪措施
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或措施,报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在下一轮评价时,跟踪评价改进措施的执行效果。
(三)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
1. 责任人: 系主任。
2. 数据来源
在培养目标评价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的课程体系合理性分析。
3. 跟踪措施
根据《培养目标评价分析报告》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报告》反馈的意见或建议,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材 料,报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在下一轮评价时,跟踪评价改进措施的执行效果。
(四)课程目标的持续改进
1. 责任人:课程负责人。
2. 数据来源
主要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分析法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3. 跟踪措施
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由课程教授和任课教 师共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领导干部和教学督导在听评课过程中检查改进措施 的落实情况, 在下一轮评价时, 跟踪评价改进措施的执行效果。
(五)教学过程持续改进
(1)建立由课程组、 系部(教研室)、学工系统、学院构成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体系。
1.课程组在教学过程中要针对质量评价信息、课程目标达成等情况对教学方式方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等适时改进。
2.各系部(教研室)应对专业课程持续改进情况给予跟踪和评 价, 同时组织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涉及的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进行定期改进。
3.学工系统负责针对专业、班级学风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具体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积极开展经验总结,不断提高学风建设效果。
4.学院逐步完善和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及持续改进工作,组织教 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教 师教学水平、专业办学条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过程和效果予以跟踪、再次评价,形成闭环。
(2)对于教学评价中较为突出的教师教学质量问题, 相关课 程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应和教师本人共同制定教学能力改进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3)对于教学评价中反映出的学生学风问题, 由学院领导班 子和辅导员共同制定和实施学风改进计划,并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4)对于教学检查中反映出的教学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问题,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应职能部门,并对其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价。
(5)对不定期收到反馈的教学信息要及时核查、处理、答复,并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改进过程及效果要有跟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