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研室是学院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重要单元,是保证 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组织。为了适应学院三级教学 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教研教改 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聊城大学教研活 动实施办法》(校发〔2013〕65号) ,结合学院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研室建设意义:教研室是学院教学与科研组织形式之 一,承担着组织与管理教学、总结教学经验、发现教学问题、研究 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培育青年师资、提供科技服务等重要任 务。在学院全面推进内涵建设的形势下,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这 对深化专业和课程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教研室要创造出求实、拼搏、创新、进取、和谐、能够
第二章 教研室的组织机构、职能及其工作内容
第四条 教研室设置要以“专业或课程性质相近,有利于专业的建设,有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为原则,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 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的指导思想。根据专业和课程设置,结合教师人 数和结构等情况,由各系提出设立教研室的初步意见,学院审批同意后设立。教研室原则上不低于10人,设主任1人。教研室人员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由院系实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教研室主任在院系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具有较强的组织 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能团结绝大多数人发挥团队作用。其聘任和聘期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 院系要做好督促落实教研室工作内容和主任职责的工作,准备好各教研室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为教研室建设和开展工作打 好基础。学院根据教研室主任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具体奖励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条 教研室职能及工作内容
1.思想建设。教研室全体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学及科研工作。
2.组织教学。教研室要把稳定教学秩序摆在教学工作的首位,通 过教学组织和管理,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严格 执行,确保教学运行顺畅。组织教师落实和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做好教学中各个环节的常规性工作。
3.组织管理。按照教学管理要求,完善教研室有关教研活动的管理制度;制定教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依据教师工作特点,制定考勤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为完成教学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作为工作的重点,组织编写教学大纲,优化教案,分析课程目标达 成度等工作;研究和革新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开展优质课程和优秀教材建设,讨论并推荐先进的适用教材。
4.督促教研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要增强教研意识,以教学中碰到的各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或课题,不断提高教研水平。计划并组织申报各类教学项目工作。
5.组织开展课程研讨及相互听课、评课、公开课和观摩课活动, 每学年组织至少1次教学观摩课。教研室主任组织听课活动,每学 期4-6次。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交流和总结教学经验。
6.教学队伍建设。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树立团队精神、增强教研室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提升教师教学及科研能力;采取“传帮带”等形式,帮 扶青年教师业务水平提高;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活动,并作指导。
7.教研活动制度化。教研室主任定期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 至少4次。健全教研活动记录,由专人对教研活动的内容和出席情况做记录。
8.教学档案收集。做好本教研室教学检查、评教评学、备课听课等教研活动和教学成果数据资料收集工作。
9.完成学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教研室工作的考核评价
第八条 院系每学期期末对教研室的活动开展情况及教研室主任 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学院定期对教研室进行检查评估,促进教研室建设。考核指标及表格见附件。其他各项工作要按期完成。严格执行教研室考核量化制度,对于考核 优秀的教研室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教研室主任和续聘教研室主任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院系要经常组织教研室开展交流活动;全院每两年召开 一次教研室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并对优秀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进行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教研室 年度考核表
教研室: 时间: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及等级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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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 总结 (20分) |
教研室工作 计划 |
A.制定及时、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安排合理。 (10-8分) B.制定及时,内容比较具体,安排基本合理。 (7-5分) C.制定不够及时,内容针对性不强。 (4-1分) (制定及时:开学两周内报教学秘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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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工作 总结 |
A.计划落实全面、有显著成果、内容具体真实,总结及时。 (10-8分) B.计划基本落实,有一定成果,总结比较及时。 (7-5分) C.计划基本落实,成果不明显,内容针对性不强,总结不及时。 (4-1分) (总结及时:每学期结束前报教学秘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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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与 科研活 动 (100 分) |
教学研究活 动 |
A.有明确的主题、详细的记录、联系实际解决教学中的突出问题,教研活动次数完成4次以上。 (20-16分) B.有主题,有记录,内容基本充实,教研活动次数完成3次。 (16- 12分) C.无主题、有记录、内容不够充实,教研活动次数完成2次及以下。 (12分以下) (与教学研究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计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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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和讲 座 |
教研室举办面向教师和学生的公开课(观摩课),以及举办面向老师的教研报告或讲座每次计3分。 (公开课和讲座必须纳入教研室工作计划;必须有备案、教案,有教师听课记录、有评议、有小结及讲座讲稿等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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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项目 和课程建设 |
考核期内,申报教科研项目获批立项,国家级课题10分,省级5分,校级2分;项目结题,国家级课题5分,省级3分,校级1分。 考核期内,获批国家级课程每课计10分,省级5分,校级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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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教材等 |
考核期内,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10分,省级5分,校级2分;教学团队国家级10分,省级5分,校级2分。 考核期内,完成并出版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担任主编计5分/本,副主编计3分/本,参编计1分/本。 注: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指导教师、以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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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及青年 教师竞赛 |
考核期内,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每人4分;获省级及以上奖每人10分,校级6分。 按照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活动(线下或线上)并有记录,每学年至少1次,每次5分,考核期内满分为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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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 量检查 (30分) |
教研室主任 听课 |
完成教研室全部成员的听课,并有详实记录与评价。 (10分) 完成教研室成员80% (含80%)以上人的听课,并有较详实记录与评价。 (8分) 完成教研室成员60% (含60%) 以上人的听课并有记录与评价。 (6分) (完成教研室成员60%以下人的听课的不计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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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 |
教学检查项目齐全,总结认真,对教学起到改进和提高作用。 (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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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结 果 |
根据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按优、良、合格分别得分10、8、6分。 【分值= (优秀人数×10+良好人数×8+合格人数×6) /教研室总人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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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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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教研室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申报且批准国家级教科研项目、优质课程即可评为优秀。
2、如果教研室成员出现教学事故,该教研室在评选中将视为不合格。
3、教研室上报各项材料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并签字确认。
4、每年为一个考核期,每学期期末教研室主任上报考核表及支撑材料至教学秘书。